我省將生態文明教育納入全省農牧民技能培訓體系
近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印發《關于把生態文明教育納入全省農牧民技能培訓課程的通知》,要求各地在組織開展農牧民及其他各類人員技能培訓過程中,同步開展生態環境省情和綠色價值觀教育,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重點,把生態文明教育納入技能培訓必修課,融入到具體教學過程中。《通知》的印發,是推進全省圍繞貫徹落實“四個扎扎實實”重大要求和省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強化落實“四個轉變”所采取的又一“實招”,有助于讓生態文明成為全省共同的價值追求和青海發展的鮮明標識。
《通知》要求,各地要安排中標培訓承接機構及時完善培訓教學內容,并按規定結合民族地區實際,采取雙語教學等方式,保證在年內開班的各類技能培訓班中把生態文明教育作為必修課程開展教學。此外,各地要把培訓機構是否開展生態文明教育融入到培訓教學中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標,對未按要求開展培訓的在績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并責令整改。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結合年度績效考核,對各地將生態文明教育納入農牧民技能培訓課程安排的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落實不力的地區,將在年度績效考評通報中提出批評并扣減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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